第四十五章 人差点被抬走,表格写成手机纠纷
早上八点十七分,周明在分局案件管理室看见一条新警情。 他原本只是来补交上周的值勤纪录。 原协查事项的阅览权限仍未恢复。 马骏的询问纪录、范志强签收的资料保全通知,以及他那份一千八百二十七字的情况说明,目前都不在他手上。 桌面右上角却多了一份待核清单。 其中第三条来自东环路派出所。 初步警情类别写着: 「二手电子产品交易纠纷。」 下方摘要共有一百四十七字。 陈姓女子曾收取五百元预付款,後已退款,拒绝出售旧手机。三名身分不明男子於公车站拦阻,其中一人抓扯背包并抢夺现用手机,一人持伸缩棍,一人持美工刀,另有灰色商务车接应。 罗姓男子介入後受伤。